派遣咨询你问我答
1、什么是《报到证》?
报到证由蓝色上联白色下联组成,是毕业生办理户籍迁移,到工作单位报到的凭证。上联(淡蓝色)交报到单位,下联(白色)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2、什么是《推荐表》?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简称《推荐表》)每个毕业生只有一张,由广东省教育厅统一印发,在毕业院校领取,是学校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在校各方面综合情况的一种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洽谈的介绍信。
3、什么是《协议书》?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协议书》)每个毕业生只有一份,一式四联,由广东省教育厅统一印发,在毕业院校领取,毕业生凭《协议书》办理《报到证》。签约完毕后《协议书》第一联(白色)交用人单位;第二联(红色)由就业指导中心保存;第三联(黄色)由院系留存;第四联(蓝色)由学生自己留存。
4、毕业了,我何去何从?
已就业也就是已签定就业协议,并落实档案接受和落户手续的毕业生,凭协议书派遣至单位。
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
(1)派遣回原籍。
(2)缓派在学校。
5、什么是缓派?
未落实单位暂时不想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同学或与已单位签约但暂时未能落实档案接收及落户手续办理的同学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向学校申请可将户籍关系、档案等2年内继续保留在学校,也就是缓派在学校。缓派到期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将其派回原籍。
6、毕业生为什么要认真填写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表?
每年毕业生离校前夕,学校都会对每一个毕业生的毕业去向做详细地统计,用于毕业生派遣计划的编制。毕业生应本着对自己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填写,否则会造成错派、漏派的现象,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7、我的《报到证》可以委托别人代领吗?
零星派遣的毕业生《报到证》办好后,需本人到就业中心领取。原则上必须本人领取,如有特殊情况毕业生本人确实无法前来领取的,可委托他人代领。被委托人必须持委托人写就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8、我在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了人事代理,现在需要改派,该如何办理?
将原报到证和人社局的接收函提交到就业指导中心,学校统一到广东省教育厅办理。
9、我毕业超过两年了,还能改派吗?
毕业生的派遣期为两年:缓派在学校的毕业生两年之内可以派遣,已派遣生源地的毕业生,2年内仍可改派。
10、我的《协议书》或《推荐表》遗失了,该如何补办?
协议书和推荐表大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学校原则上对遗失协议书和推荐表的毕业生不予补发。若因特殊情况遗失确实需要补发的,毕业生必须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注明遗失原因,交由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同意后凭本人申请及学院领导意见至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补办手续。
11、《报到证》丢了,如何刊登遗失启事补办报到证?
补办流程:
(1)至我就业中心查询原报到证号;
(2)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原报到证声明作废的遗失启事,需刊登姓名、毕业院校及15位报到证号;
例:×××遗失报到证,××学校 ,号码200711287100001,声明作废。
(3 ) 持报纸至我校就业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12、毕业超过两年的学生能否补办报到证?
报到证自毕业起超过2年的不再补办,但可以办理有关证明。办理流程为:
(1)由毕业学校出具证明,注明毕业生姓名、性别、毕业年限、专业、原派遣单位、原报到证号等内容,加盖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印章;
(2)携学校开具的证明到省就业中心,经核实,注明情况属实,加盖省就业指导中心调配章。
附:如同学们对毕业派遣还有任何问题需要咨询,欢迎拨打热线:0757-22323795至我中心进行咨询,联系老师:付老师。